今天上午,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儿童玩具消费警示,提醒家长小心五类“危险玩具”伤害。这五类“危险玩具”是由中消协邀请全国玩具标准化委员会秘书处专家对常见的“危险玩具”造成的伤害分析、梳理后发布的。中消协表示,我国已实行玩具召回制度,建议广大消费者发现玩具安全风险或发生伤害事故,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反映,防止危害扩大。
5类危险玩具
1.小零件易脱落类(如:带磁铁)
存在吞食、窒息危险
一些不合格玩具中易脱落的扣子、弹珠等小饰物、小配件,容易被幼小的儿童吞食或者塞入鼻孔,造成吞食异物和窒息的风险。如果是带有磁性材料的小零件,一旦被儿童误食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强力磁铁,可能引起肠胃穿孔或肠梗阻,严重时可能危及生命。
2.存尖点利边类(如:指尖陀螺)
存在刺穿危险
一些劣质玩具的表面有金属锋利的边缘、突出的尖点、粗糙的毛边等突出物或玩具结构易碎,形成尖利的小零件,非常容易刺伤儿童,比如一种叫指尖陀螺的产品,具有可触及的尖利边缘和锐利尖端,可能造成身体划伤、扎伤等伤害。
3.劣质材料类(如:“水晶泥”)
存在化学污染危险
使用未经消毒的废旧材料做填充物的毛绒玩具、彩泥、劣质塑料制作的玩偶等卫生状况和化学有害物质迁移都对儿童健康造成潜在危险,许多学校周边的小商店销售的“水晶泥”,有的含有超过一定限量的硼砂,经过孩子的口腔、皮肤接触进入人体,可能会发生慢性中毒。
4.不应使用类(如:激光笔)
容易造成伤害
小孩子会将日常生活中的一些物品当作玩具使用,这类不当使用,隐藏了极大的危险,比如儿童误玩“激光笔”导致视力损伤,还有就是家庭中常见的“水精灵”,又称“海洋宝宝”、“泡大珠”、“吸水弹”,因其具有吸水保水等功能,广泛应用于盆栽保水、室内装饰等,可能被儿童误认为食物,导致儿童误吞或吸入。
5.非适用年龄段类 导致危险发生
我国对14岁以下儿童适用玩具的标识和说明进行了强制性规定,不同年龄段的儿童,身体发育、认知能力有非常大的差异,违反适用年龄限制,可能会给孩子的安全造成威胁。
中消协提示:
1.不购买无厂名、厂址、3C认证标志的玩具。
2.根据年龄选择适宜的产品,不要选购小商品市场、集贸市场、网店的“三无”产品。
3.最好不要购买文中提到的这五类危险玩具。
本报记者 杨滨 D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