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19日,陕西省安康市镇坪县一户外儿童蹦床遭大风掀翻,七八名孩子被掀落在地,被压在蹦床下,其中四五个孩子受轻伤,一个8岁男孩造成脑干损伤,至今昏迷未醒,尚未脱离生命危险。尴尬的是,该县多部门表示事故不归其管理,消费者只能向游乐设施经营者提出赔偿。
但由于没有安装护栏、安全网,充气蹦床固定不牢,遇到大风被掀翻并不是没有可能,这场看似偶然的事故,却也是人为疏忽的必然。这只是儿童游乐设施事故中的个案,近年来,从儿童玩蹦床摔骨折到女孩游乐场坠亡,有关儿童游乐场事故的新闻频频见诸报端。儿童游乐场涉及人数众多,儿童没有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其中所存在的安全风险尤须引起注意。
但事实上,我国在儿童游乐场的监管上并不尽如人意。小型儿童游乐场几乎随处可见,一些较大商场均配有儿童游乐设施,还有很多地区在城市休闲广场上也设有儿童游乐场所,然而与儿童游乐场火爆的经营不相称的是监管的缺失和法律的空白。据调查,这些依附在商场或休闲广场建立的小型游乐场,通常是租赁场所的私营业主自主经营,安全管理也付诸阙如。
梳理近年来的儿童游乐场安全事故,第一是因为使用儿童游乐场设备的单位管理不善,违章操作导致事故,此类事故占儿童游乐设备意外事故总数的49%。大部分儿童游乐场并没有聘任专业的操作大型游艺设备的工作人员,这些人员缺乏专业知识,在操作大型儿童游乐场设备的时候就很容易出现违章操作的情况,进而引发事故。第二是很多儿童游乐场没有专门的管理安全运营的人员,对于游艺设备的日常安全检查和保养,没有一个明确的制度,很容易导致设备的老化,随之引发意外。安全面前,任何主体都不能疏忽,不能心存侥幸。严格的安全监管是人心所向,大势所趋,因此儿童游乐场的合规化实属必然。为此,政府应及早将儿童游乐场设施纳入监管范围,明确监管部门,落实监管主体责任,让监管不留死角,让安全不存隐患,这是儿童游乐场经营的前提。
另外,国内除一些规章条例外,暂无儿童游乐场管理方面的专门法律法规,对某些游乐设备,也无强制性安全生产标准,凡此种种,都成为保障儿童游乐设施安全经营的难点。不少儿童游乐场经营者都将责任抛给家长,贴出告示牌提醒家长看护好孩子,如出意外,责任自负。家长与儿童游乐场之间的纠纷也层出不穷,很多商场自行设定的游乐场管理办法并不具法律效力,劣质设施生产商钻法律空子,推诿责任,一旦发生意外,家长维权着实困难。行业自律固然重要,但安全责任的落实始终离不开完善的法律法规,因此,当出台明细的法律条文,制定儿童游乐场管理办法和严格细致的儿童设施生产标准,让责任追究有法可依,让儿童游乐场管理上好“自律”和“他律”的双保险。
“祸患常积于忽微”,儿童游乐场安全事故的发生说到底还是人为疏忽,用法律和制度的刚性提升所有参与者的责任心,扎实做到监管无盲区,责任不留白,才能真正改变儿童游乐场放任自流的状态,使之成为孩子安全、家长放心的乐园。